欢迎访问山东同筑工程检测鉴定有限公司官方网站!
网站地图|XML
您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动态 > 常见问题 >
出现什么情况时可以进行房屋鉴定
发布时间:2020-10-22 15:46:31

1、在房屋建筑物上设置高耸物、搁置物或者悬挂物的,属于拆改房屋结构、明显加大房屋荷载或者在楼顶设置广告牌等高耸物的,应该由原房屋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经房屋鉴定机构鉴定符合条件后,才能设置。

2、情况严重损坏的房屋通常不得已要装饰装修,应该先进行房屋鉴定,并采用修缮加固措施,达到居住和使用条件后,方可进行装饰装修。

3、非普通住宅房屋装修涉及拆改房屋结构、明显加大房屋载荷的,应该由原房屋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经房屋质量鉴定机构鉴定符合条件后,方可施工。
4、原先房屋改为公共娱乐场所或生产经营用房的,经营者应该向房屋质量鉴定机构申请房屋鉴定。

5、因出现自然灾害或者爆炸、火灾等事故危及房屋的,房屋所有人应该及时向房屋鉴定机构申请房屋鉴定。


相关资讯

扫一扫访问手机站
  • 18653772209
  • 联系人:李经理

    手机:18653772209(微信同号)

    手机:13853799333

    地址:山东省济宁市亿九科技企业孵化器开元大道与泰康路交叉口西北200米